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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遇事担惊受怕,顾前畏后;快速发展的中国经济和社会受到阻滞。中国最少要倒退三十年,到8年代去了。

例如警察根据某公司的要求突然抓了某记者,引起了社会极大的反感。警察于是出来澄清说,“通过审问,该记者供认他是做的有偿报道,故意中伤。”意思是说,“我抓他是有道理的。”

但是仔细一想事恐怕没有那么简单。如果其他也认为自己被中伤,跑到警察局报案,警察是否也会像对这家单位一样,不问青红皂白先把被告抓起来,再审出他的供定罪?

而且高法的司法解释已经规定了:只有供是不能定罪的。该公司和协助该公司的警察们的逻辑是:我们确定他有罪,在不逮捕便不能取得证据的况下,依仗我们手中的权利和与上级的良好关系。我们可以先把他抓起来再找证据。

所以这件事的原委应该是这样的:该记者确实有偿报道,故意中伤了。但是证据很难抓到。在这种况下,警察本来是不能抓的。于是该公司依仗自己的势力和内部关系,令警察为他们出力。事闹大后无法出示证据(因为证据都是抓以后才搜查得到的),只能用记者的供说事。

事实上是企业违纪,警察徇违法,又利用时局绑架了中央。

“我不会做上网帖图这么低级的事的。”协警故作神秘的说。“如果我不告诉纪检的;而是告诉你老公呢?我不给你留下任何把柄。只是把它给你老公。他可是咱们内部的,熟门熟路的他知道该怎么办!一旦你老公知道了,你自己倒霉不说,还要连累你们分局的所有!”

“想得美。”琼薇虽然仍然嘴硬,但是心里已经开始打鼓,腋下出虚汗,腿也开始发软。挣扎也不像开始那么活蹦跳,没有刚才那么起劲了。

协警的这招果然厉害。不搞什么网上造谣的手段,抓住琼薇的弱点,正中要害。

“你有种,咱们走着瞧。我告诉你,照片我都搞到了。”协管一见初有成效,而且松软的阴茎已经掉出的身体,再抓着她已经没有任何意义。便摆出一幅大义凛然,无所顾忌的样子,摊开四肢躺在沙发上。他的两条腿直挺挺的伸出好远,中间夹着一个小萝卜一般,湿淋淋,粘糊糊,软骨奈汰的小巴。

放开了琼薇,让她走,由她去。看她能跑到哪去。

琼薇果然不敢跑掉,甚至连衣服都不敢穿。只是转向协警,却又不知道说什么好。

在警校琼薇是学过辩论的。为了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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