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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某露没有说他的决定,但是从后面的结果来看,她屈从了约翰。
记里没有提到这是哪个中国,“他是‘疯’公司的高管,你和他做的时候,先夸‘疯’的好处,然后问他最新款的‘疯’有哪些新的功能。
最好能像她要一个样品出来。
”这是约翰代的‘任务’。
然后,韩某露再也没有提到过这个。
又过了几天,根据记的期,也就是韩某露临死的当天,韩某露的记是这样写的,“他打电话说一定要来,谈那件事……他来了…………”记到此为止。
事后警察曾经看过这本记。
但是一直有争议。
因为并不能确定记是什么时候写的。
如果是临死前写的,那么这个‘他’便很可能就是凶手。
所以一开始,他们倾向于这个是英生,转而认为是多多。
‘会不会是那个没有透露姓名的第三者呢?’张某顺想。
他始终不认为凶手是多多。
张某顺再次调出了案发当天的案发现场最近的一处路的监控。
那天,多多确实出现过,多多走后,英生也来过。
于是这段录像先后成了他们两个行凶的证据。
里面还有一个熟悉的一闪而过。
这个是何叔,疯的老板。
警察此前的分析也发现了这一点,不过他只是和韩某露的母亲发生过关系。
因为,记中提到了疯手机,何叔与此事的牵连变大了。
不过,此时当地第一家民营“无工厂”开始投入建设,这标志着当地“机器换”战略进入实战阶段。
而主要承建者正是疯公司。
何叔此时热的不得了。
当时本市的用工缺已达到50万以上,“无工厂”的开建或将缓解用工荒的现象,同时还将对中国机器产业产生积极影响。
何叔轻易动不得。
“这个案子的其他物品中有没有手机?”张某顺问分局档案管理员。
“她使用的?”这名马上快要退休的老民警问。
“没有用过的有没有?”张某顺只是抱着一线希望随便问问。
“有一个。
”答案竟然十分惊喜。
管理员又说,“而且型号很新,当时还没有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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