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姆纪】第四卷 第四章 (总第52章)(1/13)

更|多''|彩''小|说''尽|在''w''w''w.0''1''b''z.n''e''t第''一''版''主|小''说|站作者:gesd3685702016/02/23发表(尼尔1900年10月5傍晚,贫民窟中部地段)地处通要道的贫民窟的中部地区虽然不像东南部那样景气,但这里绝对算是贫民窟最热闹的地段。

除了贫民窟硕果仅存的几家杂货(鉴于其所贩售货物的种类,在这里,杂货的意义与寻常不太相同)店外,这里还有几个老牌的赌场和娼馆——这些就是贫民窟最主要的商业设施了。

贫民窟里的们并不太懂得通的法门,装修店面和扩大业务什幺的自然也就与他们无缘。

如此一来,经年累月的经营结果就是千篇一律的货品和服务项目。

对杂货店来说,浑浊的菜油、粗盐、糙米、柴木、简单的生活用品、劣酒,往往就是买卖的全部了。

更贵一点的货色,乃至特殊货品当然也有,但那些不是一般民众光顾的重点。

即使是真的出现了无可避免的需求,们也更倾向于从其它渠道获取,而非掏钱购买。

它们的买主大多为帮会成员或者是杂货店的几个好邻居——赌场和娼馆。

说到赌场,其实就是个赌鬼们出于习惯聚集的,不算太大的三层木屋——它的三楼甚至不用于营业——只是每每从此地传出的喧嚣声着实让觉得很有气氛。

们在此进行着许多简单而有趣的赌局,在随机带来的乐趣和紧张感中享受着快乐。

因此,这里不甚欢迎赌技高超和运气特别好的士——这两种若敢光顾,后顾自负。

为了公平起见,赌场甚至把这一条刻在了赌场门的告示板上。

相比赌场,娼馆绝对是一个好去处。

这里没有输赢胜负的压力,对每一个顾客来说,他们都是赢家——他们用钱赢得了片刻的安宁和激

这里的姑娘们,虽然姿色相对平庸,但她们既懂世故,又善解风,每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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