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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系,如果憎恨到要接连杀害三个认识的,那先和她们,再杀死她们,又很不合逻辑。

因为不管采用什么形式,那也是一种的行为。

的行为?我认为是这样。

要是憎恨得非杀不可,就不会有行为。

还有呢?另一种想法是凶犯根本不认识受害

这想法跟这案件完全符合。

我想,凶手是一个年轻,孤独,不善言辞,所以没有朋友,也许曾被背叛。

那就是说,他对年轻极其痛恨?这是我随意的想象。

加岛挠挠

他是一个方脸粗犷型的,一作出这种动作,蓦地变得可起来。

十津川笑道:你是说,这种男漫无计划,强后又杀了三个?凶手不是每星期都出猎吗?出猎?是的。

我不知道为什么选星期五。

我想,一到星期五晚上,凶犯就出来猎

猎场在东京都内。

只要有车,从世田谷把足迹扩大到池袋,一点也不足为。

凶犯出猎,在某处巷道的黑暗中等待猎物年轻姑娘接近。

只要是可的小鹿,狮子决不会加以选择,同样的,这凶手只要是年轻郎,不论何都行,因为都是猎物。

很有趣的想法。

十津川颌首道,刚才你说有凶手认识被害和完全不认识的两种假设,不是还有另一种假设吗?是什么假设?你想想看。

十津川拍拍加岛的肩膀。

从久仁子住房回到现场时,遗体已送去解剖,在陈尸的地方用粉笔画出了的形状。

怎么样?井刑警问十津川。

十津川一面打量榻榻米上画的型,一面说:是高级的待,有将近三千万的存款。

似乎还有珠宝之类,总之相当富有。

这么说,遗体左手指上戴着大钻戒,要是真品,岂不值几面万元!这样看来,越发不能认为凶手是以抢劫为目的了。

侵犯,再加以杀害,才是真正的目的。

也许不该这么说,这是猎吧。

是狂的凶手狩猎!猎?不对吗?不,加岛刑警也这样说。

他说,一个怀恨年轻的男子一到星期五的晚上,就去狩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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