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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

我想,若是让看自己的泳装照片,那声音也一定听得出。

也许是男方的朋友。

受害或朋友拿她们的照片给别看。

如果对照片很反感的是凶手,受害不认识对方,也是正常的的。

这说法也对,尤其不受方欢迎的男子更会起反感。

那就先调查一下六个受害或朋友周围的看过泳装照片的男子。

十津川这样决定说。

可是,尽管井等刑警费了九牛二虎之力,这项调查的结果也只是失望。

六个受害之间没有任何关系,她们的或朋友间也没有横向联系。

所以,看过泳装照片的都互无关系,又没有一个看过全部泳装照片。

还是不行啊!十津川失望地说。

十津川好象想起了什么事,突然从抽屉里拿出一架三十五厘米的照相机放在桌子上。

然后招呼井说:喂,井。

拿相机干什么?并不解地问。

我的相机,给你拍照。

给我拍照?对,走,到外面去,屋里光线太暗。

井蒙蒙脑地跟十津川来到室外,不一会工夫,将相机里的胶卷全部拍完了。

照片拍完了,剩下的事给你,怎么处理吧?十津川这样问井。

当然要拿去请冲洗啦!是这样,要送到冲洗店去,对吗?这跟案子有什么关系呢?井到此仍未理解十津川的用意,莫名其妙地问。

凶手看过受害的泳装照片,我想这绝不会错。

此外,凶手不可能事先知道被害身体晒得很晨,甚至连泳装花纹都晓得。

受害没有在杂志摄影专栏刊登过照片,说明只能是私拍摄的泳装照片。

那又怎么样呢?我仍未放弃进行调查,还是从拍照开始追踪。

你知道,最近大家都用彩色胶卷拍照,这样自己冲洗或放大就很困难。

我想,受害或她的一定把所拍的照片,拿到街上的冲洗店去。

不错。

如果这是事实的话,那么与受害者毫无关系的,不是也可能看到她们的泳装照吗?第七十二章啊!井明白了十津川的意思,诡秘地小声惊叫道:是冲印店的老板!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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