迷途止返(第四章)下(16/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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它咬我!。
她瘪着嘴说得委屈又可怜,我只感到好气又好笑,这东西连牲畜都算不上,竟然这么凶猛,还长了牙齿咬。
仔细观察下,她的手指破了两层皮,连血珠都没渗出来,我伸手接过菜刀,拿水冲冲贴上创可贴,我这就去把它宰了煲汤给你补补。
说着就用刀面对准鱼拍了两下,鱼很快就不动弹了,我把它放到砧板上,扒开鱼唇看了看,还真长了几根门牙,不再犹豫,三下五除二就收拾了个干净。
鱼身太大,鱼只噼了一半,连带着鱼身中间一段用来红烧,再取了鱼尾炖汤,剩下的部分塞急冻室保存,本来说好她下厨的,最后成了我掌勺。
不得不说,食动物的材质相当鲜活,用料酒、醋、生姜去腥,再随便放点调料,洒上两根干辣椒,添水烧1,就是一锅美味。
将无刺的鱼腩从鱼背上褪下,沾过汤汁放进她碗里,她吃得很开心。
这样的景似曾相识,小时候,她就是这么喂我的吧?。
从前,夏夜的小巷中有风穿过,因流速变快而带来丝丝清凉,她捧着瓷碗,夹起一块鱼,抿去刺后放进我的
中,可总有一些极细小的没被挑出,被我非常耐心地咀嚼吐掉。
画面彷佛重迭,如今才明白,令我目眩迷的,不是在等待时抬仰望的漫天繁星,而是万千垂于己身的母
光芒。
见我愣愣盯着她,不吃吗?。
我恍惚了一瞬,却见她犹豫了下,还是把刚送到嘴边的鱼递过来,眼里带着不舍。
知道她是个吃货,我把筷子推回去,我吃鱼……。
嗯……。
她理所当然地收回手。
突然想到一个广告。
家里吃鱼的时候,母亲总是把身子夹给孩子,跟孩子说妈妈喜欢吃鱼。
尽管后来科学表明,鱼中的营养价值是最全面、最丰富的,还具有补脑的作用。
看见我明明妙地呵
地笑了一声,阮晴懵懵的,睁大眼睛无辜地看着我,连嘴里塞着东西都忘了嚼。
听过我的解释,她把食物咽下去,那时候在我们家可不存在这个问题啊……。
不会吧?。
因为印象里每到夏天就常吃鱼。
因为妈妈好看啊,讲讲自己没了老公,说说家里有个懂事的小儿子吃鱼,买菜的时候偶尔把你带着,那些卖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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