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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天然的金色发,这种雪白细的肌肤,这双尖长漂亮的古怪耳朵……这是……血灵!这少居然是一个血灵!卷一骑着哈雷逛城堡的术士第四章阴险术士,硫酸毁容!(下)林枫知道,血灵是阿喀硫斯大陆最美丽的种族。

男的英俊,的美丽,丑陋与他们绝缘,即使长相最平凡的血灵在类世界中也能称得上帅哥美

即使同样以俊美著称的暗夜灵,也无法在美丽方面与血灵相比:暗夜灵的皮肤呈暗灰色,可不如血灵那般光洁如牛

且暗夜灵成年的灵皮肤上都有天然形成的,如同纹身一般的魔纹,生在脸上,形怪状,颜色以黑、蓝为主的魔纹很容易破坏暗影灵的美貌。

但这个相貌完美无缺,皮肤就像沐浴着月光的丝绸一样致,甚至可以专门用来注释“俊美”这个词的种族却是天生邪恶的种族。

他们残忍嗜血,在漫长的进化过程中开发出了专门汲取其它种族的魔力和生命力来增强自身魔力、生命活力的种族异能,因此几乎每一个血灵都是双手沾满智慧生命鲜血的刽子手。

在大陆上名声只比深渊恶魔好一点点。

能容得下血灵的,也只有对类世界虎视眈眈的兽帝国,无惧血灵吸取魔力、生命的亡灵国度以及无法无天,视命如芥的强盗团伙了。

其余的种族,无论是类、矮、侏儒,甚至是与血灵同根同源的暗夜灵,都对血灵又恨又怕,无不欲诛之而后快。

而在类国度中,被禁锢了魔力和种族异能的血灵,又是贵族老爷们最好的玩物。

无论是自己亵玩,还是用以招待宾朋,家里有一个血,那都是倍儿有面子的事

这就造成了类和血灵之间,几乎无法化解的矛盾。

这下子,林枫更加可以肯定,自己和少之间已经完全失去了和平相处互不侵犯的可能——自己和血灵少之间,必定有一个将被对方和谐掉!林枫清楚地知道,即使是一个再白痴的贵族,在看清了对手原来是一个血灵之后,也是应该有所表示的。

所以,他在脸上变色的同时,刻意停下了脚步,并失声惊呼:“血灵!”血灵少对林枫的表现很满意,她伸手抚摸了一下自己长长的尖耳朵,笑嘻嘻地说道:“唉,被你发现了啊……骑士老爷,虽然我是一个血灵,可是我心底也是很仁慈很善良的。

我也不想过着朝不保夕的海盗生活,很想在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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