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人来寻】(13.1-14.2)(父女H)(19/29)

非常非常温和——度数低,味道甜。

沈来寻好笑又无奈地看着自己手里和饮料没什么区别的酒。

14岁,很小吗?

好像对一般的孩儿来说,是一个稚的年纪。但沈来寻却觉得自己已经行走了很久,很累了。身边总有提醒她,你还小,还有更长的路要走。

她想快点长大,变成大,像大那样记不清许多事,无所谓许多事,那样或许会快乐很多。

小了,一点小事比天大。

她今天特意化了成熟的妆容,穿了感的吊带裙,却依旧改变不了大家把她当小孩儿的事实。

这真是让不太愉快。

她盯着酒杯看了一会儿,抬眸扫视一圈正在忙碌的丹尼尔和索菲,不动声色地往酒里加了些威士忌。

沈来寻从来就不是好孩,面上看着乖巧恬静,心里却被锁链捆绑着一小兽,无时叫嚣着、放肆着,狡猾又孤僻。

邂逅今夜的生意很是不错,丹尼尔好几次想凑过来和沈来寻聊天,都因太忙而放弃。

沈来寻撑着下巴,找了个昏暗安静的角落窝在沙发里坐下,百无聊赖地盯着大门前挂着的风铃。每当有客进来,门框触碰银条,便发出清脆的响声,随后就被舞池里的音乐淹没,只有那晃动的银条昭示着自己依旧在发出声音,虽然不被听见。

长得漂亮还独自喝酒的孩,在这里就像是被打了聚光灯一样,即使在角落,依旧有前来搭讪。

不过沈来寻已经很会拒绝

其实很简单。那些拒绝不了的搭讪,往往是被搭讪的欲拒还迎。

常客很清楚这个漂亮的中国孩儿不太好接近,又是老板娘的小外甥儿,只和沈来寻寒暄几句便离开,不会过多纠缠。

而眼前这个穿着花衬衫、自称弗莱克的男已经在沈来寻身边转悠了十来分钟。

显然,他是位新客

在沈来寻玩手指的时间里,弗莱克的话题已经从今天的天气真不错,转移到了阳光是这个世界上最美好的事物。

“我最喜欢晒过的被子的清香,温暖极了,那是阳光的味道。”他陶醉的样子像是躺在了那床被子里。

沈来寻忍了忍,还是没忍住,认真地说:“先生,我看过一本医学的科普杂志,那里面讲,阳光是没有味道的。您闻到的,应该是被子里的螨虫和微生物被阳光烤焦后尸体的味道。”

弗莱克的表一瞬间变得十分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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