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芳监事(4)(2/5)

由于简素言封闭式学习,监狱高层在何奕锦的主持下开会决定了董桃花的命运——一个月后在监狱内当众执行、以儆效尤!等简素言回来后,死刑执行审批书都呈报给上级部门,就等着批准了。

知道这件事具体况的管教们都觉得只要简素言向家族势力强大的副典狱长服软投降,再主动辞职或者做为对方的傀儡过渡一两年再辞职,便能换取死刑申请不被通过,随后监狱也能正式进入何奕锦时代。

然而令她们大跌眼镜的是,简素言就好像不知道母亲快要被执行似的,天天正常上下班工作,继续在会议上跟何奕锦唱反调争吵不休,跟个没事儿一样,似乎彻底放弃了这个让她蒙羞的母亲。

钦佩她大义灭亲有原则,也有觉得她过于冷血,对此颇为齿冷。

时间一天天的接近,董桃花并没有提前得到任何通知,她还以为自己被关了一周小黑牢,这事就算过去了,还不知道自己的生命已是风中残烛。

原定于5号正午12点执行死刑,4号早上将会对董桃花宣读死刑执行书,并将她严格拘束起来放置在单间固定,防止她自杀。

然而4号早上来宣读执行书的狱警们诧异地发现,原本应该被牢牢拘束在地上的176号犯居然消失了!同监室的另外两名死囚不敢撒谎,汇报说是昨天晚上收风锁号后,典狱长将176装入一只巨大的行李箱拉走的。

她们想着有摄像监控,自己又被锁在地上,对方还是典狱长,也就没有多事。

按照《兰芳监狱法》第六十条规定——对监狱内犯罪的案件,先由监狱进行侦查,待侦查终结后,写出起诉意见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民检察院,假如监狱内部无法侦破案件,可以申请刑警侦破。

然而这起犯失踪案涉及到典狱长,狱内侦查科不敢做主只能层层上报,将问题给高层解决。

面对同僚们的质问,简素言淡淡一句话便让他们哑无言,特级死囚有作证的权利么?。

是呀,特级死囚从法律上来说,连都不是,只能算是一件财产,她们被剥夺了一切权利,自然也包括了作证权利,说的话在正式场合是完全没有任何价值的。

最^^新^^地^^址;既然没有证,那么只能寻找物证了,狱内侦查科查到了监视处,然而技术员却发现电脑主机被植入了木马,昨天收风锁号后便将走廊和176所住监室的监控画面替换成了前一天的内容,大约半小时后又变更回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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