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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生活在这样的环境下,却不时时提高警觉,这就是我的罪过。

其实我国上千年历史中,一直都是男尊卑的父权社会,直到上个世纪初,两平权的观念才渐渐被社会所接受,那时社会制度都还是比较公平合理的,而权利的飞跃提升则是在大约二十年前发生的,一切的起因源于一桩震惊社会的犯罪事件,那是计程车司机连续乘客的社会案件。

案件侦破之后引起全国公愤,一时之间尊重、保护成为最重要的社会议题,所有公众物、政府机关、民间团体都在强调提高权的重要,所有政策拟定和修法方针都朝向保障的纲领进行,这在当下就是一种政治正确,各从政同志无论是否真心关怀,至少表面上都得做做样子。

学校从小就教导学生士优先的观念,不管公家或民间重要职位以及决策机构都设下保障名额,所有政府计画或政府补助机构的考核指标都要纳入保护的绩效报告,初期这些都还算是正常逻辑范围内,但政治物和政府机关就像在这议题上争相竞逐一样,你做得有多好,我就要做得比你更好,在这种病态风气之下,权被无限上纲,甚至开始出现了一些怪怪的判例。

比如说,写封书向心仪的孩表达意,只是想邀约对方吃饭看电影,可是孩并不喜欢这个男的,觉得对方发来这个很烦,就把他告上警局,结果真的判决男方骚扰罪行成立。

比如说,小侣之间原本投意合,在两相悦下发生亲密关係,但隔了几天之后因小事吵架了,生越想越不对劲,就控告男友前几天对她强制侵,结果这也是有罪。

比如说,因为老婆搞外遇而诉请离婚,明明调查结果都显示绿帽夫对婚姻破裂没有任何责任,最终判决却还是要求每个月必须支付前妻一笔赡养费,只因为要优先考虑弱势的生存权。

之后更逐渐扩展到男关係之外的案件,病患控告男医师,学生控告男老师,员工控告男主管,甚至互不相识的路只是擦身而过也被告,男碰到一下,或是跟说一句话,自己解读为具有暗示就可以告,

结果一面倒地几乎都是男方有罪。

类似的案件数量越来越多,社会大众从一开始不可思议到后来也见怪不怪了,因为这就是风向正确,甚至有执法员因为同倒楣的被告,做出的判决:收藏不迷路!【回家的路: 收藏不迷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