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粉奇谭(2)(11/27)

立左右,一扣一收将拶绳扯起。

可怜十指尖尖,拶得如胡萝卜一般,荷花儿仍然无供。

潘郎中喝道:“收紧了!”又加四十点锤,只见荷花儿面如金纸,浑身抖,仍似咬住银牙,还是无供。

潘郎中道:“颇会熬刑!”荷花儿强打,叫道:“青天呵!天下事,真则是真,假则是假,岂可自惜微躯,信妄言?”潘郎中见她苗条般的身躯,受尽了苦楚,到底只是这样话。

一时无法,只得分付松刑,权把来监了,以待再问。

退至后堂,独自思忖道:“二俱称冤,且无验,如何定案?看荷花儿堂上词色凛然,倒似个有义气的,莫非果有冤枉在里?”隔复讯,荷花儿仍然不招。

用刑拷讯,依然原供。

潘郎中猜疑不定,仍命监禁,留心揣摩。

狱中牢卒可怜她,并不难为,还用银朱与她擦了伤处。

监禁了月余,连讯数回,总是一般。

潘郎中也没奈她何,又无可察,心甚疑之,狱久不决。

而坊间喧传此事,都道荷花儿通同夫,毒弒主,悖逆天道,死有余辜。

无不切齿扼肘,俱盼官府早将明正典刑,凌迟碎剐。

皆是其言,不知传者俱属吠声也。

正是:众铄金须化,积毁骨亦消。

最^^新^^地^^址:^^

时光迅速,双圆如飞。

转眼宗万历三年。

是岁,大司寇翁公自南京入为刑部右侍郎,署部事。

这翁司寇名大立,字道生,浙江余姚,乃是一位讲学之士。

虽有清誉,却是一团烈火儿,平生最恨邪。

其末至京师时,南都已盛传其事,无不切齿痛恨荷花儿者,故翁司寇益不疑。

因愤姬弒主,心恨大逆,遂欲速磔之。

及掌刑部,乃召潘郎中诘问道:“荷花儿因弒主,何不速决?”潘郎中答道:“二称冤,恐其中别有隐,故心疑不决。

”翁司寇怒道:“荷花儿弒其主,事迹显然,虽欲掩之耳目,不可得也。

熬刑强辩,惟冀偷生而已,何足为虑。

理合速正典刑,以快众心。

”潘郎中道:“其尚在矜疑之列,何遂决?”力持不许,请移他曹再谳。

翁司寇益怒,当即斥退潘郎中,别委他曹郎中王三锡、徐一忠同谳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地址发布邮箱:dybzba@gmail.com 发送任意邮件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