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粉奇谭(2)(13/27)
然也。
”着实被他腾倒了一番,要荷花儿招认通弒主之事。
荷花儿照前不招。
二恐其末供先毙,只得将她复下监牢,隔
再审。
关了数月,一连问了十几堂。
只可怜荷花儿先前吃过了许多苦楚,还不算帐。
一个娇滴滴的身子,任朝打暮骂,千箠百拷,受尽了苦楚。
共计挨了二千多下嘴巴,三千多下藤条。
甚么天秤架、老虎凳、跪练、夹棍,凡是衙里应有的官刑,尽皆尝过,依然无供。
直到第十四堂,仍说道:“今里无非是要追
命,任凭尔把小
碎骨断筋。
要死与
一快
,要招供
就
万不能!”王、徐二听了,发怒道:“这样恶
,不动非刑,她肯好好的说出么?”遂令狱卒将她吊起,两条粉臂用铁线拴在一处,取出一根数寸长的檀木
来,有大指粗细,
在铁线中,用力绞起来,勒得深入半寸,皮开
裂。
荷花儿咬牙死受不招。
众就拿她作“凤凰晒翅”,两手足用绳拴了,背向上脸朝下,悬空吊住。
众又背上放一大盆滚水,她犹然坚忍。
又将大石压上,浑身骨缝皆开。
号呼称冤,惨不忍闻。
有诗为证:天堂地狱杳茫茫,善恶由做一场。
不死不生囚犴狴,些儿狱吏赛阎王。
王、徐二见如此非刑,她仍不肯招,一齐骂道:“好一个熬刑泼
!”分付取一包硬猪鬃来,将她衣服剥得
光,刚刚止留一条裤儿。
掌刑的将猪鬃从两撵进去,可怜撵进,鲜血淋淋往外直冒,死去活来数次。
这是狱吏审囚的一件恶刑。
荷花儿备受虐刑,不胜楚毒,不由的内支吾道:“小
子愿招,求青天松刑!”王、徐二
道:“招上来!”众狱卒将猪鬃拔出,荷花儿“喔唷”一声。
可怜柔肌脆肤,不耐酷刑,不得已屈打成招,乃哭道:“家受刑不起,
愿招认了谋弒家主之罪,若说与王奎通
,不忍牵害无辜。
”徐郎中道:“你到此地位,还要怜惜汉子么?”荷花儿泣道:“常言道:子家名节要紧,并无有
事不敢
认。
既已招了谋害家主,总是个凌迟,愿受剐罪不害好
!”王郎中喝道:“胡说!没有通
,并无弒主之事了。
王奎先前既已招成,你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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