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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我的硬盘里sd。。。

第47章记忆就像一道闸门,不去碰触永远是封闭的。而一旦打开,所有以为遗忘的过往都会倾泻而出。

七年前,叶绯十七岁。

高二暑假的时候,为了赶在高三前一波,约了几个关系不错的同学去松市旅游。

松市地处北方,相对于经济飞速发展的凤市来说,要落后很多。但整个城市的旅游资源却非常丰富,不仅自然景观壮丽,文景观也很出色。

叶绯白天爬了一天的山,还被谷瑞嘉这个傻子拽着,走了几百道台阶去拜了姻缘寺,晚上回到酒店时,腿都是软的。本打算洗漱完就睡觉,却被一个不请自来的了清净。

叶绯长得好、格好,成绩不错,家里又算小富,因此在学校里非常受欢迎,每天跑过来递书的男男不知凡几。

但他天生开窍晚,喜欢篮球、喜欢打游戏,唯独对谈恋没兴趣。其他见他这样,慢慢也就放弃了,唯独一个除外。

梁承玉是叶绯隔壁班的同学,高二下学期才转过来,当时还在年级里引起了轰动。无他,梁承玉长得太帅了。挺拔又干净,完全符合生心中理想的初恋形象。

这位初恋男对所有追求者都不假辞色,却偏偏看上了叶绯。从第一次见面起,就对叶绯穷追不舍,无论叶绯怎么拒绝都没用。

这次更是通过叶绯的朋友,得知了他的去向,直接追来了松市。

叶绯大晚上忍着浑身酸痛被朋友叫下楼,本以为发生了什么急事。结果一出门,就碰上了手捧大束玫瑰的梁承玉。

“叶绯,做我男朋友吧。”梁承玉将那束玫瑰塞到叶绯怀里,含脉脉地看着他。

周围看热闹的纷纷开始起哄,包括叶绯那个朋友。

“答应他,答应他!”“别矜持了,这么帅还犹豫什么!”“在一起!在一起在一起!”“亲一个亲一个!”……………………自以为的深不是漫,而是骚扰。

叶绯那时候正值中二期,格最是叛逆。冷眼看着这荒谬的一切,只觉得一股怒气直冲脑门,根本控不住。

一句话不说,抓着那束花往垃圾桶里一丢。不顾朋友在身后的叫喊,寒着脸抬脚就走。

松市夏季的夜晚,街边大排档坐满了喝酒撸串的,桌子底下有胖胖的流狗在摇着尾巴讨食;服务员阿姨一边上菜,一边跟熟客聊自己刚考了双百的小孙子;才下班的白领擦掉红,豪迈地一啤酒一,言谈间,笑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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