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刑法课(一)(10/16)

出来,我惊讶的表引得

隔壁同学侧目。

由于我在写真书上看到的都只有露出阴毛,并没有露出生殖器;即使看

过a片,却也都像sod

系列打上了马赛克,所以应该算没看过清楚的生殖器吧,所以我就举了

手。

干!没想到全班只有我举手,一堆看起来就没牵过生手的死阿宅掩着嘴用

眼睛馀光瞟着我在偷笑。

我想,这是不是他们故意要阴我啊?喔,小平太配了,老师还想说,现

在资讯那麽发达,找不到像你这种纯小处男了咧。

老师彷彿发现新大陆般调侃我。

靠,你又怎麽知道我是处男的!啊,她刚刚有说,她是心理学博士,又是智

商85,用看的就知道了─不过,鬼才相信;我想,她是看我一副宅男样

,用猜的吧。

那,小平,请你再到前面来。

喔,拜託,又想怎样啦,我嘟着嘴走到讲台附近。

请你念一下,95年7月生效的刑法新修正条文施行前的旧法,刑法

第十条第五项的规定。

喔,称者,谓下列侵入行为:一、以器进入他器、门或

腔之行为。二、以器以外之其他身体部位或器物进入他器、门之行

为。

那老师请问你,你用你的阴茎入老师的阴道,算不算

老师搭着我的肩膀,像是老友閒话家常般地说出这句极具震撼的话。

噗,我听到这句,鼻血差点就出来了。

刚刚摸她胸部的馀韵犹在手上,现在她又正经地从殷红的双唇间讲出那麽猥

亵的话;拜託,你用学术的讲法好不好?是器进入,不是阴茎入,这样太挑

逗了,很容易让我联想到av优耶。

啊。

我现在因为老师猥亵的话而脑中一片溷,不加思地只能顺着她的话答。

那你如果违反老师的意愿,以强制力把阴茎入老师的阴道,是不是强制

老师就在我眼前几十公分处提出这样的问题,彷彿在暗示我对她做出强制

的举动,我心裡感到燥热难当。

是强制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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