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似幻人生前传(二)陶强的故事】(8-9)(13/21)
,你强未遂的那个小
孩刚满11岁。
陶强无可奈何:儿啊,你又在揭我的伤疤了。
你的时候我喝了不少酒,当时我很自责,这点我跟你说过多次了。
至于想强那个小
孩,说实话,也是喝多了酒造成的,因为我把她当作婷婷了,把大街当作我们家了。
王娉赶紧接:我并不是揭你的伤疤,我只是想强调一点,你很喜欢
小
孩。
你刚刚说你是把那个11岁的孩当作婷婷,才去强
她的,是吗?陶强嗯了一声后,王娉说:爸,这充分说明你不仅喜欢
小
孩,还喜欢
伦。
婷婷也是你的儿,那天是她12岁生
,还是小
孩。
如果那天婷婷在家,或者你遇见的那个孩碰巧就是婷婷,那你就不会有8年牢狱之灾,这12年你就会过上一龙三凤的
福生活,对吗?也许吧,我不能确定。
从婷婷离家出走这件事看,她有可能不会接受伦。
王娉想了想说:有这个可能,但现实生活是没有如果的。
不管婷婷怎么样,从你的行为和心理来看,你喜欢小
孩是不争的事实,你不会否认吧。
陶强缄,算是默认了。
王娉接着说:这是我让姝儿也成为你的的第一个理由,因为你喜欢小
孩。
一共几个理由?看样子对这件事你确实花了不少心思。
王娉颇为自豪地说:那当然,我想到了四个理由。
第二个理由说来听听,我看是不是在理。
姝儿是我们父俩
伦的产物。
一个本不该出世的孩,不给她的缔造者也就是她的亲生父亲享用还能给谁呢?我的意思是,除了你,就没有第二个男
有这个资格。
陶强认为王娉的这个理由比较牵强:不该出生的孩就一定要给她的父亲享用,这个理由似乎站不住脚。
王娉固执地说:我不管是不是牵强,反正在我看来,只有你才有这个资格。
陶强不愿纠缠这个问题,就说:好,好,勉强算一条。
第三个理由呢?爸,你说我漂亮吗?那还用说,你的美超凡脱俗,只要见过你的男我估计没有一个不流
水的。
我刚刚跟你说了,姝儿与我长得很像。
这样一个小美,我是不会允许任何男孩或者男
亲近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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