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市:我成了富二代反派(修改版)】(103-120)(4/55)

散台的位置上,一个留着利落短发的男子,正摇晃着红酒杯。

这男子看上去大约35岁,留着淡淡的胡渣,面部的廓十分硬朗,脸上挂着一种桀骜的不羁神

他穿着一件白衬衫,一身健美的肌线条若隐若现。

在他的脖子下没有被衣服遮挡的地方,隐隐之间可见一条狰狞的圆孔伤疤。

如果有眼力劲的看到,一定能分辨出这是枪伤愈合之后留下的疤痕。

除此之外,男子的脖颈上还挂着一颗狼牙,让他更添一股野的魅力。

整体看来,这男子不算帅,但浑身上下都透着一种荷尔蒙的气息,很有男魅力。

这种桀骜男子,对于一部分来说,有着致命的吸引力。

桀骜男子仅仅在这里坐了不到五分钟,就有几个浓妆艳抹的过来主动搭讪。

不过桀骜男子的眼光很高,也很挑剔,对于普通的货色看不上。

此刻,桀骜男子正打量着周围。

或者准确一点说,他是在打量酒吧里的

他喜欢当猎,而不是当猎物。

不多时,他就盯上了一个

那个28岁的样子,颜值不算特别高,身材属于那种微胖型的,要是一般的小男生,肯定是不会喜欢这种的。

但向他这种老手,却深晓那种是如何妙哉。

只见那神色挂满愁绪,端起酒杯的右手无名指上,有硕大的一枚钻石戒指。

以那钻石戒指上的钻石大小来看,至少是在百万以上。

桀骜男子看见,酒吧里接连有七八个去搭讪这,不过就碰了一鼻子灰。

桀骜男子立即对这做出了一些判断。

是个良家,不缺钱,来这里是买醉的,不是来找快乐的。

而且让烦恼的原因,多半是感上的问题。

拖良家下水,劝失足从良。

这是古往今来风流男子最做的事

他也不例外。

不过,经验老道的他没有立即行动,而是打算等一个搭讪的契机。

否则的话,只会碰一鼻子灰。

嗡嗡……

放在散台桌子上的手机忽然震动了起来,桀骜男子伸手拿起手机看了下来电显示,顿了几秒钟,有些不愿的接听电话。

“如果你是找我回去的话,你最好还是闭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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