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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在法案进入三读,等待总统公布之前,虽然大局底定,但是仍然有不少暗汹涌,之前集中火力强调个
自由,反对强制未婚男
配戴贞
带的
,如今好像找到了新的理由,对於担任
导师的母亲是否会有
伦的可能提出质疑,让基金会和协会急着发表声明来澄清。
声明中首先提到,古对於
伦的禁止有一部份是基於优生学的考量,但是现在医学发达,使得避孕已经不是问题,原先家庭成员之间的
行为所造成的危害并不在於
活动本身,而在於这种行为对当事
的身心所造成的影响,特别是未婚怀孕这种事
。
由於目前避孕是很容易的,所以我们可以排除这一个因素,然後要考虑家庭成员之间的行为是否会对当事
造成其它伤害,如果是家庭成员中的父
及兄弟姐妹之间的
行为,因为婚前丧失处
贞
的事实,必定会对
孩子造成或多或少的伤害,那仍然是法律所禁止的
伦行为。
但是法案的设计是以母亲担任儿子的启蒙老师,对於身体成熟的母亲来说,教导儿子学习了解并尊重
是一个圣的职责,透过基於母子间相互
护的、有节制的、可以控制的
教导与实际演练学习,除去旧社会伦理偏差的观念之後,根本不会对当事者的身心健康带来危害,这当然也就不能构成所谓的
伦了。
法案既然强调要为青少年提供正确的知识教育,社会大众对於经过严谨规划课程认证的各级
导师就必须信任,基金会和协会以下各个师资教育机机构,一再强调大家要相信专业,反对者的这些怀疑根本是空
来风无的放矢,相信大家不会被这些没有根据的言词给混淆了。
即使有一些学习迟缓比较特殊的个案,可能会需要母亲除了正常的课程教导之外,还要反覆进行一对一逐步练,以使儿子藉由实际演练
行为而突破学习障碍,但是为了达到教育的目的,这些都是在课程规范容许范围之内的,而且所有
导师的教导,协会保证都会受到完善监督的。
由於青少年身心保护法的通过,报考警务员的国民相对增多,有
说可能是基於警务
员有在街
检查配戴贞
带国民权力的缘故,不过警政署对此发言加以反击,举证事实上报考者男
比例约为1比3,录取比率实际是1:4,这说明大部分报考警务
员的国民,并不像一般
想像的那样别有用心的。
同时警政署特地声明,尔後警务员基础养成教育,会增加街
临检未配戴贞
带的执法规范以及相关技巧,严格执行勤前教育等相关规定,特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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