挥剑诗篇(第十卷)709-710(5/10)

仅得不到权势富贵,连命都会丢掉!

可是丹恩跟他们有很大的不同,他从来都不甘心在小镇做一辈子的商,他做梦都想获得高一等的权势。假如他今天能够成功救下这个少,并把她送回那位大物的身边,成功得到对方的赏识与重用,那么他的生极可能就此改变!

“也许现在就是上天给我的一个机会!”

丹恩握着腰刀的手越来越紧,身体贴在墙壁拐角处,等着阿卜杜拉的两名手下走过来。

“五、四、三……”

丹恩不能探观察,只有默默计数,听着脚步声渐渐走近。

“富贵就在险中求!”

丹恩双眼一眯,目中放出冷厉的杀气,整个就像扑食的豹一样冲了过去,他的身体高高跃在空中,手中弯刀以最刁钻的角度大力劈斩!

一颗带着满腔热血飞到半空中,被血染红半边身体的丹恩就像地狱中的恶魔一样恐怖,他的刀毫不停留斩向另外一个顶!

伴随着响亮的金属撞击声,这一刀被挡了下来,然而丹恩早就预料到这一点,飞起一脚就将对手踢出去。

他在出手以前,就已经在脑海中预演过几遍偷袭的过程,更设想种种不利的可能,以确保取得最后的胜利!

“老大,侯赛因有同伙埋伏在这边!”

阿卜杜拉的手下死里逃生,顾不上身上痛楚,大声喊叫出来。

“快吹哨子报警,你这个笨蛋!”

阿卜杜拉略一分新,肩就被侯赛因的刀尖掠过,划出一道半尺长的血,不由得惊怒集的怒吼起来。

他们三个会在隶市场附近游,其实也是帮隶商们做巡察守卫的工作,只要他们吹响骨哨,掠队中的高手就会过来支援。

“快跑!”

丹恩朝着吓呆的孩怒喝一声,左手已经抖开一张折叠弩,朝刚摸出哨子的对手了过去。

这种小型手弩是近战的利器,丹恩是用一匹小马从一个佣兵手中换来的,据说跟黑道上着名匪“血碧石”薇达使用的是同款,上面还有薇达的亲笔签名,是高贵的限量版,十步之内几乎是箭不虚发。

弩箭钉在那个上,只有半截箭杆露在外面,箭已经穿透他的颅骨,刺进他的大脑,他只觉得眼前一黑就一命呜呼,像根木一样直挺挺倒了下去。

“我是来救你的,跟我走!”

丹恩看了仍然站在原地发抖的孩一眼,叹了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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