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雨里的罂粟花【第三章(20)】(15/30)

过生活,一直很小心翼翼地节约。

结果就是因为节约,反倒是有了我。

“这话我没听懂。

“呵呵......说起来我都不知道这对我来说,是一种意外的幸福还是耻辱,让我来到了这个世界上......你自己往后看那本 记吧。

我连忙往后翻了几页,后来才看到段亦澄把这件事写的明白:原来那时候,两个觉得自己经济基础,因此段亦澄和祁雪菲本来想约,再过一年,到段亦澄18岁、祁雪菲29岁,也就是段亦澄到了合法务工年龄的时候,两个再要孩子,这样可以分担一些家庭经济负担;可谁知道,当年两个用的廉价避孕套出了问题,那种避孕套虽然也是橡胶做的,可是根本经受不住男产生的冲击力,于是祁雪菲就这样中标了。

祁雪菲曾经想过把孩子打掉,段亦澄说什么都不肯,于是,段亦菲就这样出生了。

可问题在于,从法律关系上讲,祁雪菲还依旧是段亦澄的继母——段长岭虽然在j县对自己跟祁雪菲的离婚启示登了报,可是两并未去领离婚证——如果领了离婚证,段长岭还要依照法律支付给祁雪菲和段亦澄生活费;无奈,为了给儿落户,段亦澄只能怂恿祁雪菲跟民政部门编谎,说这孩,是父亲段长岭的儿,并且依照家谱“亦”字辈,再加上自己的花店名称,段亦澄给儿取了个名字,就叫段亦菲——这样还真就糊过去了。

只有自己在家的时候,管段亦菲叫儿,对外的时候,一律统称是自己的妹妹。

“可他们糊得了民政局、糊得了邻里邻居,却怕是糊不了你吧?”我对段亦菲问道。

段亦菲倒是淡然一笑,“小时候是的......那时候我经常不清楚,''妹妹''和''儿''这两种称谓,到底有什么关系,因此小的时候,我在幼儿园还经常出很多笑话。

一直到六岁的时候,我才隐约明白,是自己的父母跟别的父母比不太''正常''——一直到我12岁的时候,我才发现了在父母青涩的时光里照下的艳照,以及父亲的这本 记,我才明白,他们本来应该是母子,即便没有血缘,但他们的结合,也不是被社会接受的。

可又能怎样喔?他们是我的家,他们养育了我,这就足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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