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混乱艺校】第四十二章:狱中激情(5/7)

香香懵懵懂懂的摇摇:“不会生气就是觉得奇怪而已。你难道一点也不生气你的友被家干了?”

我的妈呀,我怎么说生气也不是,说不生气也不是!哎,内心偷偷喘气:“不是对乔得志不生气,而是对于你和别的男一起我不生气,但是乔得志是强迫你,是伤害你我当然饶不了他!”

香香这才没有了怀疑:“可是我还是气不过。”

“放心,他们怎么对你,将来的一切就会怎么在他们身上映!”

和香香温存片刻,香香想留下被我劝阻,一会又电话联系了父母爷爷过来看望,余下的时光百无聊赖,时常和香香约会时常和家见面,倒也安逸。

一个礼拜后我就听到传言宋主任调动去了云南缉毒,不幸被毒贩击中要害抢救无效死亡,此时正好迎来了我的二审。

最让我吃惊的是这次的二审证杨媚和赵梦琪说是看到了方勇强友,而其他则说是视野被柱子挡住虽然看不清具体,但是看到方勇扒光了自己压在友身上,也算是和一审对上了。

而据公安局提供的证据是公安局的主任宋姜账户莫名多了二十万来路不明的赃款,以及一个要求销毁证据的短信,实锤了是宋姜有意隐藏了证据,警察在宋姜的家中找到了被掉包的证物,宋姜已死所有的事也是对我有利。

于是强的证物找到了,也没追究为什么这份证物会留在宋姜家中,或许这就是死无对证吧。

证物证齐全,加上乔得志家属们一致原谅。

最后法庭当庭宣判:“对于杨一凡误杀方勇一案,证物证齐全,鉴于方勇当众强,罪行及其恶劣,社会影响及其恶劣,根据《中华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十条规定:对正在进行行凶、杀、抢劫、强、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身安全的力犯罪 ,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 ,不负刑事责任。”

重点“不负刑事责任”!

我被当庭释放!

我一直如梦似幻,法律真是神奇啊,同样一件事可以是对也可以是错,当我迈出法庭的大门,再次拥抱久违的阳光,我感觉一切都是一个梦,一个可笑的梦,一个残酷的梦,一个根与强权之间 扭曲的梦!

我一直浑浑噩噩不真实的仿若行尸走,谈不上畅快只有一种如释重负的感觉,一直到有举杯我才想起,我来到了接风宴上。

刘司令没有到法庭现场为了避嫌,提前安排好一桌在此等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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