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间烟火】(2—三十年为一世,而道更 下)(12/64)

让我发现,或者她在 修仙.........?

.........啊呸,真是幼稚;

而且犯罪也不是没可能,难道之前写的小说太火了,不会吧,我一个扑街太

监仔不至于。记得发表前还特别看的《zh民共和国刑法》,根据《刑法》第

三百多条规定:

传播秽物品罪是指不以牟利为目的,在社会上传播秽书刊等其它

秽物品的节严重的行为。没记错实物传播量刑标准是三百至六百及以上,造成

恶劣社会影响已达到立案标准;网络小说传播量刑标准比实物传播的认证麻烦一

点,需要计算实际被点击数,即是真实的网页点击量数据。实际被点击数

达到2w次以上,造成恶劣社会影响,达到立案标准,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

役或者管制。若有未成年,超级加倍。

牟利为目的的罪名为传播秽物品牟利罪,判刑更 严格一点, 夏小白想

起自己是免费写的就心里一松,而且他还抱有侥幸心理,万一小说没火喔?实际

点击量不够喔?或者是小说被认证为艺术作品,那就不能算秽物品,自然就不

是犯罪了,如金瓶梅、废都一类的,还有就是读者的反馈也很重要,如果读者能

够在阅读提升思想境界,陶冶,回一个感慨的长评想必能为作品的艺术价值

加不少分,俗话说,当一个作品被创作出来,它将不再属于作者,而是属于读者。

我 夏小白,没有罪。

只是 夏小白又想,如果是因为小h文犯罪这种可能被老妈捂住眼睛,第一个

想法是他不配,第二个想法是要死了。

一个很简单的比喻,评论老师屁股大时被当场听见,然后把这段经历写在

了网上大火后又被她发现,最后这个老师还是你妈,随便想想都皮发麻。不

过如此多的巧合想必也不可能出现在身边,若是写小h文的事被老妈知道,现在

我不应该躺在这里,而应该跪倒在地,

思绪纷杂,杂七杂八的想法在脑海翻滚, 夏小白深感时不我待。身体机能的

完整复苏,视线被遮住的刺激下鼻尖异样感受一晃而过,此 时夏 小白只觉得在与

裁判玩游戏,规则被践踏在脚下,脑壳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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