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主人是妹妹】(3-4)(1/7)

【我的主是妹妹】

作者:牝犬古月

28年10月20

【第三、四章、隶契约+惩罚调教】

下午四点多钟妹妹终于叫我把他抱到了客厅的沙发上,妹妹手里拿两张写满

了字的纸,和一支笔还有一台摄像机。地址

妹妹把摄像机摆放好后坐在沙发上威严的说跪下!

扑通一声,我赶快跪在了地上。

把这份这份隶契约大声的读出来,然后在这上面签字后你就是我正式的

隶了妹妹冷冷的说。

我拿起隶契约大声的读了起来。

隶契约:立约双方:甲方姓名:林曦——别:男乙方姓名:林羽——

别:注契约中甲方是,乙方是隶。

乙方自愿将自己的生命,意识包括一言一行由甲方主宰,从此放弃权,

告别的生活方式,终身成为甲方的私有财产——即隶,奉甲方为主,对甲

方的命令将完全服从,不再享有任何做的权利和资格,以甲方的快乐为快乐,

终身不得自由,甲方对乙方拥有完全的所有权、控制权和处置权。(契约以后以

隶称呼乙方,以主称呼甲方)隶不但需要服侍王的生活起居,还必须成

为主的发泄工具,成为想要隶变成的任何物品,同时隶必须遵循以

下条款

隶专用条款及行为规范

隶必须把自己当成是主的玩物并服务于它的主,遵循主的命

令取悦崇拜主的一切不得有任何违背,隶对主必须坦白不得有任何的隐瞒。

2、才必须按主的规定穿着,及其他主规定佩带的饰物。

3、隶在无其他的时候隶在主面前必须永远跪着,除非有主

命令否则不得站力、坐或者蹲,部不得高于主的臀部。

4、隶只能称呼主天羽王、天羽皇、主、天羽神、妹妹大

妹妹神,姐姐大,妈妈,姑等和主规定的称呼。

5、隶在住面前必须自称贱,贱狗,贱狗哥哥,贱哥哥,小贱货

等和主规定的自称。

6、主可以按自己意愿可以任意对待隶要隶做任何事,甚至任意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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