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类】(05)(6/7)

的反应。没有明确的监控录像的话,单凭目

前的调查案子就是这么个结果,陈明科对着我使了个眼色,你觉得这个调查

结果合适吗?。

也就是说,你想让我证明一件事,我拍了拍手,就是要证明李秉文是

故意杀死林钰的。

这对于你来说也算是有利的,不是吗?陈明科笑了一下,一方面严惩

了李秉文,可以缓解林副书记的丧之痛,至少不会让问题牵连到我们上;另

一方面,对外报道也可以用『家』之类比较晦涩的词把内在的虐待问题掩盖

过去,你也可以保着你那狗屁好,好好过子。

对于陈明科这么若无其事地说出这种话,我稍微有些惊讶:明科啊,我看

不出来啊,你这家伙一直兢兢业业,年纪轻轻就功绩显着,按理说应该是行业楷

模了,但是你现在在这儿教唆我想办法去作伪证,这可不是我认识的陈明科喽。

作伪证?你想多了,陈明科摇了摇,实际上我本来就很怀疑那个李

秉文的,但是客观调查的结果却是证明他只是失手杀死妻子。我实际上也基本上

承认了这个调查结果,但是我内心就是感觉不对……这个过程中,我一直都想到

你。

我摆了摆手:别,成天被一个男朝思暮想的想想挺恶心的。

陈明科不理会我的玩笑,继续说:想到你是因为,我发觉到你跟这个李秉

文总归是有一些共同之处的。如果你来面对他、面对这个案子的话,可能会找到

比我、比我们更多一些的线索,这些线索不一定能够证明李秉文是故意杀害林钰

的,但是肯定是存在的,只有你这个与他有共同好、共同经历的才能找到的

细节。

陈明科的一番话,使我沉默了。确实,如果光看这里面的描述的话,李秉文

这个作为一个虐待游戏好者,而且还是主动担当受虐方的角色,确实是跟

我很像。但是我又感觉不太一样,这可能是陈明科不太懂的一个细节,而且我也

不太敢把自己的状况一概而论。如果我要确认我这个想法,这个点资料估计是不

够……嗯?。

还真是神奇的感觉……刚才我还对于这个案子非常排斥,但这么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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