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集 汉国篇(4/73)

“失火是在八月十一的夜间。据镇上说,脚店十就已经关门歇业,店中并没有客。火场也没有其他尸首。”

“在此之前呢?”

“最晚是初九,有去过店里,是附近一个猎户,叫张余。我查问过,他只是去店里卖猎物,与火灾没什么关系。”

站起身,收起案上的羽林天军腰牌,转身离开。

田球松了气,暗暗祈祷这案子赶紧过去。至于当天发生了什么事,他一点都不想知道。……

“打猎的后生……”

一名须鬓斑白的老者在路边遥遥招手。

张余走过去,拍了拍肩上的猎叉,“老丈,要兔子吗?刚打的几只!那只白兔是我下套子逮的,拿回去就是不吃,也能当个玩物。”

老者看了一会儿,满意地说道:“这几只我都要了,价钱多少?”

张余一高兴,说话声音也大了起来,“一共五只兔子,有大有小,老丈也知道,到了市上,大的要三四十,小的也要二三十个铜铢,老丈要的话,给一百二十个铜铢就好。”

老者絮絮叨叨说了几句,砍了五个铜铢的价,然后带着张余到家里取钱。张余顺利卖掉猎物,心正好,一路和老者闲谈。

路过火场时,老者叹道:“长兴脚店也烧了。店里的孙老比我还小两岁,没想到走到我前了。”

张余也叹道:“可不是嘛。失火前两天,我还去店里卖兔子呢。”

“咦?那两天不是歇业了吗?”

“没有。我去那天店还开着。”

“那是初十……初九……”

老者仰脸数着子,“是初九吧?”

“是初九。”

“想起来了。”

老者叹了气,“那天我也去过店里。孙老忙前忙后的,我还记得店里住了一个大汉,说是拳师?”

“对!那拳师姓杜,说是要成亲,满脸喜气。看见我带的兔子,还过来问价钱,他少了一只眼睛,我记得可清了。”

老者道:“一个拳师也住通铺,那么些怎么挤得下啊……”

张余道:“镇上的客栈都住满了,不住脚店还能住哪儿?别说拳师了,我看到有个书生也在通铺挤着。”

“老喽老喽,记不清了。那书生是不是个疤脸的?”

“疤脸的少年住在上房,还带了个老仆。”

老者感叹道:“一老一小的,出门在外不容易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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