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命归原】(匹夫夺志)第七十三,七十四章(2/9)
还真猛啊,一个打十多个,不过这帮家伙肯定不带算完的,你家哪的啊?你再猛,
没事惹他们干啥啊?
叶南飞:我没家没业的,光杆一,我怕他们?这位姐一听,是又惊奇,
又好笑,今天碰着这小伙还真奇了怪了,不但胆子比天大,还自称没家没业,成
没成年啊。那姐:你多大啊?还没家没业?你爸妈呢?你家住哪片?叶南飞
这时候才细看这位姐,那会刚见面虽然第一印象是漂亮,但是其他的没细看,这
一看穿着,咋说呢?按现在的说法,叫做打扮的挺时尚,但是在那个年代,这种
时尚常常被误解为不是好。
发是短发,应该是烫了大卷,枣红色的外套,深蓝色的裤子,脚上穿着高
腰雪地鞋,按当时叶南飞的审美观,这也不是美的打扮,不过家脸长得美,而
且还这么帮自己,所以也没啥想瞒着家的意思,再说,也没有瞒的必要:我
家不是这的,已经老多年没回家了,这才来乌拉没多少天,本打算卖点鱼,挣点
钱,可你看着了,就这他们也不让我干。
这位姐一看这小伙岁数不大,身上似乎故事可不少,这引起了她极大的兴趣,
最关键的是,刚才叶南飞那生猛表现,让她感觉太惊艳了,不同阶层的的价值
观,审美观是不同的,这位姐虽然穿的不错,但是一看就是社会底层,不然能摆
摊来么,底层,特别是挺前卫的,对于力有时候莫名的崇拜,有可能是感
觉会给自己带来安全感吧。很多看见敢打能拼的流氓,就眼睛冒星星,大有遇到
偶像的感觉。
那知识分子心中的偶像应该是那种文质彬彬,一身书生气,有文采的。混
政界的见着领导就发晕,但无论哪个阶层的,都会对同时对一种男有感觉,
那就是勇敢的男。你就是在高知的,你可以反感力,讨厌打打杀杀,但
你也不会喜欢,见着力就腿软,懦弱的男。所谓的勇敢,不是你敢打敢杀,
而是明知不可为而为之。
比如刚才叶南飞一打十多个,这在普通来看是不可能的,而叶南飞不但
不怕,还潇洒的把他们收拾了,前面的一个打十个就可以理解成为勇敢,而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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