毓歆的爱与愁 第十一章、烙印(4/7)
,我知道这对你不公平,但这也是你当初点答应的,不是吗?”
“你这大巴混蛋!我……我真的不去了……呜呜……”
“你还有我呀,我答应会照顾你一辈子,只要你不离开我……”
“孟哲,答应我,就算你以后遇到比我更年轻,更好的美,甚至愿意娶她也可以,但请不要抛弃我好吗?”
“我最心的歆老婆,你已经用行动证明了你对我的真心意,我也保证不会对你始终弃,就让我们一起白偕老吧。”
“老公……”
“来,让老公好好欣赏你这又感的身体。”
“不要啦,很丑吶。”
“靠!你怀疑老公的眼光?”
“不是啦,只是……只是我总觉得这样的身体很怪……”
“嘻嘻,那是你还不习惯,反正这些以后就跟你一辈子,所以你有大把时间可以慢慢习惯适应它们的存在。”
或许真如孟哲所说,抑或彻底把自己当成了他的傀儡,当身上的纹身伤完全结痂后,我每天站在立镜前,看着左胸上方那朵鲜红妖艳的玫瑰花,无毛下体耻丘上的蓝尾凤蝶图案,以及后腰上,两只尾相连的展翅白鸽,所围绕出一个巨大的心图案里,用青黑色的刺墨,刻着“msochsm lg”的写英文字样的纹身。
这个英文名词的意思,就是明白地告诉众,我是某的。原本孟哲的意思是用“歆”字的英文拼音,但我认为,既然我们对外都使用新名字,为了避免麻烦,最后还是选择了“琳”的英文拼音。
天天看着这几个醒目又的纹身下,我终于认命地,接受了这些刺绘在我身上,此生难以抹灭的耻辱印记。
至于右边鼻翼上的鼻环,嘴里的舌环,还有身上的环、肚环、以及镶崁在尿道上方的彩钻阴蒂针,穿挂在阴蒂上的阴蒂环,以及外阴唇的六个小环,我早就已经把它视为像耳环一样的普通饰品般,经常更换款式,让孟哲可以不时产生令他惊艳的新鲜感,而他也会时常买这些致的小饰品,当做达成某种要求的奖品送我。
例如有一天,他故意没告诉我,就带着一群朋友家,让他们看到我只戴着金属项圈,一丝不挂地在门迎接他,而我当下先是一楞,随后便强自镇定地,以这令他的朋友目瞪呆地态,像往常一样从容不迫地招待他们,甚至在孟哲高调说出:“琳琳其实是我刘伟良所调教的老婆”宣言后,任由他们的狼爪在我身上游走,而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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