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0章 谁能证明?(2/4)

官你评评理,天下有没有这道理。”

“我凭什么要给你?你还踢了我家金宝呢,我还要带它去宠物医院。照你这逻辑,我家金宝的医药费你也得赔。”

“你……”男子怒道,“这位警官,你听听,这是话吗?”

“好了,别争了。”万教导道,“白敏,他们都登记了没有?”

“没有。”最先到场的派出所民警白敏委屈地应了一句,“刚才吵得太厉害。”

“先登记!”万教导干脆利落地说道,语气不容半点质疑。

趁着登记的档,万教导一脸严肃地看着两方,道:“按照《侵权责任法》第七十八条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损害的,动物饲养或者管理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如果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同时第七十九条还规定,违反管理规定,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损害的,动物饲养或者管理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同时,根据我市宠物犬管理相关规定,在公共场所携带宠物犬,必须用狗绳约束。李士,你未尽到管理责任,因此必须对受害者予以赔偿。”

士便是抱狗的那位中年,在听到万教导一番有理有据的陈述之后,她的气势不由得弱了几分。

不管再胡搅蛮缠的,面对有章可循的法律规定,内心都存有天然的敬畏,特别是在警察面前。

不过李士也没有就此认栽,反而嚷道:“我也没说我不赔啊!我家狗狗咬了,赔偿是理所当然的。可他把我家金宝踢伤了,难道就不应该赔?”

万教导斩钉截铁地说道:“你家狗狗伤害这小孩在先,这位金先生驱赶狗在后,他的驱赶是为了避免自己儿受到更严重的伤害,这确实不需要赔偿。”

“我不服!”李士旁边的子大声道,“肯定是这小丫故意招惹了我家狗狗,才引得我家狗狗咬。他们也应该承担相应责任。而且,就算你要驱赶,赶走就行了呗,凭什么踢它?还踢得这么狠?这明显是报复。”

那位抱着儿的金先生愤然道:“我就走在我儿后面,亲眼看到你家的狗冲过来咬了我儿。”

“谁能证明?”子冷笑道。

“我!”

子不屑地仰了仰:“那我还能证明是你家丫先招惹了我家的狗狗呢。谁信啊?”

“你这是不准备讲理了是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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