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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地址:kanqita.两双双病死在路中,留他一
成为孤儿。
他流了半年,遇上了他的义父。
初见时,那满白发格外引
注目,青年白发呀。
娃儿,跟我走,可以保你锦衣玉食他毫不犹豫的跟了上去。
以为是幸福的子,谁知,那是地狱。
那一年,加上他,义父一共收养了十个孩子。
能冠上我墨姓的只有你们这群漂亮的娃儿十个养子中,属他的模样儿最漂亮,也最得义父的宠。
那之后义父又捡回更多的孩子,训练他们成为死士。
十三岁之前的他,是锋芒毕露的。
若不是青穷,那位大哥。
青穷,是在他来之前,最得义父宠的长子。
他武艺高超,聪慧过。
只是上了一个
子,为了那
背叛义父。
既然你喜欢那娃儿,义父就成全你,让你俩共结姻缘当着众
的面,义父许下承诺。
他也为义父的英明而高兴。
当时,谁也不知那是一场yg谋。
只能说义父太会掩饰,让所有的义子都心甘愿为他卖命。
义父给青穷准备了一幢新楼做为他们的喜房。
成亲第二,青穷带着她的新娘离开了。
义父说,这邀月山庄是不容眷的。
再之后,青穷与他的新娘失去了消息。
而他则无意偷听到了义父与心腹总管的对话。
义父是不容背叛了,一个得意的义子为了
而背叛,有了牵挂之心便不会再为他拼死卖命。
不能忠心的狗,留着何用?他永远记得义父说这句话的冷酷。
自那之后,也彻底明了,义父对他们的观念不过是养了几条狗!十三岁之后的墨鬼,渐渐的隐去了聪慧,义父当时引用了古的话:小时了了,大必末佳呀!语气中无不感叹。
爹爹是个比较魁梧的男,娘娘是个美丽的小
。
农农最喜欢和娘了!崔大哥
不
喜欢爹和娘?在后院一块空地,这是她爹专为她开垦的。
农农种着萝卜种子,她最喜欢喝萝卜汤了。
喜欢面无表的崔勇,小姐说什么他就附和什么。
他是厌恶他亲爹亲娘的,他是家中多余的孩子,所以他们将他卖给了贩子,只为了两贯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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