淫奴曼曼(08-11)(19/35)
别胡说,你是自愿的。
而且你下面的两个从来没留下一滴
,除了昨天我的。
不过所有都看到是你主动的,怎麽告也不成立。
就算阴道里没留下,也能告强
吧?其它证据呢?你的内裤上有
吗?我没有穿内裤……为什麽?是犯
脱的吗?不是,是我一直没穿内裤。
……你以前想用钱买我,这是犯法的。
从来没有,我给你生活费,还有礼物,因为我你,这不是
易。
……把我关在地下室也是禁锢。
那是为了你的安全,白天你可以自由进出,已经不构成监禁了。
那……群呢?那是违法的吧?不,俱乐部不公开售票,不能算公开场合,相当于阿弘请我们到他家玩,玩什麽都不关别
的事。
╰找?回╗网°址x请?百喥2索ㄨ弟3—◆板3zhu◇综╓合◣社?╒区那,还有……我始终认为先生是为了好玩而做些危险的事,还想提醒他小心,可是绞尽脑汁说出来的事都被他解释过去。
这里面的事早被我们研究透了,先生说:最重要的是,法律一般只同
突发事件中激烈抵抗的受害者,你这种半推半就的长期受害者,加上背景不怎麽清白,告赢的可能
很小。
要是你动歪脑筋,我还会反告你敲诈……以及散播秽品。
我不会的……我知道,就是说说。
先生拍拍我的而且我没有散播
秽品。
你自己就是秽品。
他笑着捏我的脸。
**两天以后的晚上,我正在家无所事事,门传来车子停下的声音,知道先生回来了,我拿着他的拖鞋等在门
。
门一开,先生后面跟着一个。
先生,小光哥。
我恭敬的向他们问好。
说是把小光当成主看待,我还是拿不准应该怎麽做,特别是正牌主
还在场的
况下。
小光看到我赤裸的站在门里,脸微红了一下,转望向别处。
打扰了。
他说。
不用客气,把这当自己家吧!先生对他说,然后吩咐我:曼曼,帮忙把车里的食物搬进来。
是。
我穿上鞋子出门,我去帮忙。
小光也跟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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