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刑法课(二)(9/17)
体在拂弄着我的马眼。
我这时才敢往自己下体望去,发现蓓君竟然正用着她湿润而小巧的舌在舔舐着我的
,不时还把舌尖往我的马眼用力舔来。
虽然看起来现在根本就是蓓君在侵我,不过现在重点是在讲
的定义,所以大家也不深究,就姑且当成是我以强制力
迫蓓君帮我
的吧。
被蓓君舌缠绕上
的瞬间,一股暖流从我下半身泛起,缭绕在胯间久久不去,这样的感觉从所未有,而蓓君原本故做镇静专心舔舐我
的
,在舌
舔上我
冠状沟的瞬间便有所转变。
如我之前说过,我是医学上所谓的假包茎,勃起后
能完全露出,但平时
是被包皮包覆的,所以
上有些尿垢,而尿垢更集中在冠状沟上;蓓君在舌
舔上我的冠状沟后,便因为尿垢的腥臭和噁心而不由得反胃,眼泪也再度飙了出来。
蓓君作势要呕吐却呕不出东西,休息了几秒钟,红通通的双眼瞧了瞧陈湘宜老师一眼,接着又强打起继续来为我服务。
跟刚刚佳豪阴茎直接入的方式一比,还真的看不出哪个比较惨,一个好好的美
被糟蹋成这样,真是可怜。
你们倒是说说,蓓君与小平的行为,与蓓君跟佳豪的行为差别在哪?除了阴茎是否入外,几乎一模一样,被
侵的被害
都感到自己的
自主被侵害到一定的程度,难道说舔
跟整只阴茎
入嘴里相比,法律上保护的理由就不一样了吗?干,我敢发誓,佳豪爽的程度不会比我高到哪里去。
虽然蓓君只是舔弄我的,没让我
入她的嘴里,佳豪却是把整支阴茎
入到蓓君的
腔中;而我也不知道佳豪现在到底有多爽;然而我是处男啊!第一次
器接触竟然是跟老师,之后第一次的
是跟平常让我遐想的正妹
同学,行政院应该要把今天订为『转大
节』,以纪念我今天的遇。
把强制视为犯罪的立法缘由可以追溯到几千年前,不外乎宗教上尊重一夫一妻、把
视为男
财产、对贞
的重视、
类传宗接代保障血统纯正的理由等等。
刚刚两组的比较,似乎已经违背了宗教上一夫一妻(假设蓓君已经另有配偶)、男把
视为财产、贞
的重视等理由;在这种
状下,任何男
都会感觉到老婆不只属于自己、自己的财产被侵犯、
的贞
已不在,不管从哪个层面,都没有
会认为这两种
侵犯的方式有何不同,所以把接合解释为必须是
入恐怕是有问题的。
接着我们看最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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