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刑法课(十八)(9/10)

不在刑法内讨论这种行为。

老师拿着面纸擦着脸,脸若寒霜地道。

老师确实不会怪你,刚刚老师问你们两个谁比较早洩就是希望你们照着老师规划的顺序一起,来达成这样的说明,你们果然是哥俩好,默契十足。

老师紧绷的眉宇稍稍纾缓了开,边说着边拿着面纸往胯下塞,擦了好久才止住源源不绝流出的,我感到非常有成就感,这辈子大概不会再有有能耐像这样把灌满老师的阴道。

至于你,你就不能正当防卫阻止柯俊逸对老师的公然侮辱吗?虽然老师算准了他会大胆冒犯老师,老师也推测你会抓紧防卫时点,出手防卫老师的权利耶。

老师说着竟然皱起了眉,往我这边看来,我也赶紧从巧拼上爬了起来,从大量后的馀韵中回归现实。

对啊,我怎麽能忍受有在老师脸上,自己却什麽都不做?以前的我不是很关心陈老师,处处为老师着想的吗?刚刚还为了看老师有别于平常的媚态,不让老师好好吃饭,一看到老师嘴里有东西就大力干她,让她把饭粒的到处都是。

小平,你变了。

老师脚踝间的内裤、裤袜都已经沾满了我的,老师索不穿回去了,把内裤和裤袜脱下,放下撩起的窄裙,勉强遮住下体,有点无奈地道。

仔细瞧的话,还有不断从老师胯下滴出窄裙的下缘呢。

天啊,都是我的错,等等老师没穿内裤帮研所的学长姐课辅,一不小心,沾满的阴部一定会被看光光的啦。

注:上一节课提及娼阻却通姦罪的违法,是个的意见。

绝对不会有易前去问每个客结婚没,既然不知道对方已婚,所以是在主观构成要件上根本的不成罪,而不是在违法上阻却。

另外,刑法的字局限在器接合的行为,所以即使对方有意通姦,但不是入的行为也不会构成通姦罪,所以常在报章杂志看到双已经上宾馆了,却不成立通姦罪,往往在于有没有男方器的行为。

而且刑法的谦益也不会有罪推定的认为上宾观的男一定要相,也可以是仅止于,这些都不会成立通姦罪。

至于如果是知道对方已婚,还进行器接合的姦行为呢?你能期待一个听到对方结婚后就主动中断易的过程吗?这根本荒谬而且无期待可能,所以废除通姦罪是现在主流的意见。

没听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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