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刑法课(十九)(5/9)

步,最后竟然变成进退维谷,只能挺着下半身想要尽量接近陈老师,却还距离整整一双美腿的长度。

这个画面十分滑稽,我挺着胸膛和老二无法前进,老师则抬起右腿撑住我的身体,阻止我尝试着向前扑的动作。

老师长腿根部露出完整的生殖器,看见这怪的景像我变得更硬了,每当施力往前,老师也会从大腿加深力道,导致阴唇稍稍开开阖阖的,十分诱,有时我是扭动着肩膀看能不能摆脱老师的脚底对我的箝制,老师调整施力力道时又让屁股和器抖来抖去,同学们则紧张地不发一语观赏我和老师的僵持。

正当我以为老师快支持不住,正想着以何种方式突破老师的防备时,她竟然颇有馀裕地开讲课:像现在这种形,李逸平明明双手都受伤不能使用,身体法益已经受到老师的防卫行为而被侵害;自由法益也受到侵害,无法自在行动;然而,从他坚挺的阴茎,可以看出他还是一心想强制老师,甚至老师说夸张一点,除了把他踹死之外,几乎没有办法阻止他强制的意向。

所以我们思考一个问题,正当防卫的行为需要考虑法益的衡平吗?学理上有认为要、也有认为不用。

妨害自主罪章保护的法益当然小于生命法益,但若遇到像李逸平这种即使失去生命也要强制得逞、意志坚决的『变态』犯,我们能要求正当防卫必需考虑法益的孰轻孰重?还是说为了法益的衡平,老师不能剥夺李逸平的生命,在没有其他防卫手段下,乖乖躺着给他干就好了?老师竟然在讲到变态时加重音,让我愈来愈不爽。

靠北,原来我的坚持不退反倒成为她完美的上课素材,原来我自始至终都是老师的玩物而已,我还以为自己有充分的自主,搞不好连当初在研究室的过失强制也是老师设计的!想到这里,我终于认命地后退了一步。

在我后退的瞬间,老师也踉跄了一下,竟然顺势就噼腿了下去,呈现右脚在前左脚在后的柔软身段,阴唇也接触到教室的地板,让我想到以前一个生跌倒时阴唇吸住大理石地板的笑话(注)。

把握这一瞬间,我赶紧扑了上去,哈哈,这就是所谓以退为进!我赶紧把身体压在老师身上,既然是她要求强制她的,我又正在气上,老二也正在气上,个几下也不过分吧,我吃力地挪动双手压制住老师已经分到最开的双腿,把老师压在地板上,心想以我近80公斤的体重,老师的姿势又这麽难以施力,阴唇都已经分到最开了,我的应该能轻易地进入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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