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卷 骚乱之秋 第二章 穷生骨相(1/13)

过完农历年,我毫无困难的进入印刷厂,作了一名光荣的临时工,开始了如狗一般的打工生涯,一星期工作六天,每天工作十小时,从清晨七点半,工作到傍晚五点半,每月工资一百二十元,和我一起进厂的正式职工,每月工资一百四十元,我工作的内容,是做正式职工不屑于做的任何事。

郑铃就在一车间,虽然整穿着工作服,但是宽大的工作服,依然掩不住她的丰肥臀,看她胸前的架式,可能比江媚还要大一点,生得个漂亮的鹅蛋形脸,细眉杏眼,身材修长,两条大腿特别的纤美,她那点工资,她那种工作,根本就不允许她化妆,一天二十四小时,都是素面朝天,然依然难以掩住她的漂亮。

郑铃的家庭成分不好,这家印刷厂,解放前就是她家开的,她的祖父是个地地道道的资本家、黑五类,在厂里被称为狐狸、美蛇,是个唾弃的反革命角色。

她的老公刘勇,倒是出身苦大仇深的雇工家庭,长得其貌不扬,个子打横里长,身高比我还矮,鼻孔朝天,两耳招风。

刘勇家除了两个老不死的之外,还有两个弟弟,一家六挤在一间房间里住,实在苦不堪言,一年到的,小两几乎找不到打炮的时间。

郑铃自小就看过她爷爷遭批斗,明知象她这样的家庭,在中国算是永无出了,以她这样的绝色大美,只能找刘勇这个老公,真是一朵鲜花在牛屡巴上。

我天生对某些伟免疫,并且通过种种分析,得出某晃扁民大众的成份,远远高于为民服务的成分。

郑铃只比我大三岁,也是初中毕业进的厂,整个厂子里,能和她朋友的很少,天生嫉妒她的美丽,男却要装做假正经,心里虽不止一次的想按倒她狂,但是表面上还要摆出对她不屑一顾的表

她不象江媚,就住在家门,本来就认识我,她家住在下关江边上,是不认得我的,但是因为那天她在吴国家见过我和江媚一起出来,就对我有了印象,其实那天她和刘勇两个从下关摸到吴国家,花了整整大半天的时间,实在不是件容易的事。

郑铃本能的以为,以我这种吊样,竟然被厂里弄进来,肯定有硬得一b的后台,刘勇老实而胆小,正常况下,在厂领导面前,说话都哆嗦,靠他根本不可能得到厂子里正在建的那一小套居室,所以郑铃有意无意的接近我,设法套我的风。

我是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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