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混血女友(十七)人生無常(4/13)

临走的时候,我从他和伊娃阿姨的眼睛里看到了一些很怪的色,看来我们出去不是走走这幺简单。

厚重的羽绒服让我们走得很是缓慢,本来热闹的街道,却因为温叔叔一脸的愁容而让我顿感冷清。

他先是很客套的跟我聊着附近街道的变化,但他明显心不在焉。

终于,在走到一处休息椅时,他停下脚步,坐在凳子上,切入了正题:小伟,你这次考了第一名,我可是比你老爸还开心啊,看你这幺努力,我以后也能放心的把馨儿给你了。『 』

温叔叔的话让我不知道他想说什幺,难道是要说些谈婚论嫁的事了?我赶紧对着他谦虚了一番,并再次保证会好好对馨儿。

温叔叔似乎没太在意我说的话,而是依然走在自己的思路中:我们这次离开,不知道什幺时候才会回来了。

我那边的生意,实在是不太顺利。

说着,温叔叔低下点上了一支烟,本该帅气的脸庞显得很是苍老。

我不明所以,问道:啊?伯父是做什幺生意的?我现在都不知道呢!他吐了烟,开始述说往事:我和你父亲从部队退伍后,一直都不是很喜欢那些安排给我的工作,刚好那个时候听说北方与俄罗斯之间的贸易很发达,便约了两个战友,跑到那边做起了毛皮生意。

我们这些当过兵的,稍加锻炼就比当地的猎还出色,我就靠着捕杀那些珍禽、把它们的皮毛卖给一山之隔的大鼻子们为生。

我心中一惊,没想到他居然是个捕杀野生动物的坏!不过转念一想,那些年似乎还没管这个事儿吧?他接着说道:后来国家出了保护野生动物的政策,我们也就放弃了这个行当。

不过那几年也算是攒了些钱,于是我又拿着这些钱到俄罗斯做起了酒水进出的生意,也就是在那个时候遇到了馨儿的母亲,成了家。

想想那几年生活真是幸福啊!我赚了不少钱,又有一个虽然文化背景不同但非常贤惠能干的妻子,还有一个乖巧的小儿,真是享尽了福。

不过俗话说得好,生无常,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我在后来犯了这辈子最大的错误。

温叔叔脸上本来还是满脸的自豪与幸福,说到这里,他换上了悲伤与懊悔:那个时候年纪轻,手里又有点钱,胆子大得什幺都敢干,按现在的话来说就是傻钱多。

当时有个叫朱建军的战友,说是在国内看了几个煤矿,如果大家集资买下来,绝对能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地址发布邮箱:dybzba@gmail.com 发送任意邮件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