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混血女友(二十一)極惡非道(2/6)

,支付了一部份医药费后就离开了,不过还是留了个地址和联繫方式。

我循着他留下的地址,来到了l市的另一端,西城区。

西城区是l市的老区,那些野蛮的原住民大都被留在了这里,干着些下三滥的营生,所以这里成了一个鱼龙混杂、乌烟瘴气的地方。

之前就听说没事别往西城跑,不然没命回来,可我哪还管得许多,只身一来到了这个与l市整体风貌格格不入的地方。

其实西城根本没有传言中那幺夸张,虽然街道髒差,显得很混,但这里老居多,也都做着正当生意,看起来民风倒也淳朴,不过可能只是因为我看不到地下的一面罢了。

我穿过七拐八绕的巷道,总算是来到了地址上标明的地方。『 』

这是一间不算太大的舖面,大门是用玻璃做的,上面贴满了各式纹身的图样,门上挂着一块很古典的木匾,上面写着——花菱刺青。

此时门有一个看起来还未成年的小子在低着扫地,见我过来,他才面无表的看了我一眼。

我刚进门,就被从后面推开了,我不悦的回一看,是三个染着髮、混混模样的小年轻,一脸风风火火的样子。

为首一推开了我,然后朝着店里喊道:老闆,给我整个纹身!这时从里间出来了一个,正是花哥。

他看了看门,先是给我一个眼示意我先坐下,然后拿了一本图册递给了那个混混,说道:看看喜欢哪个,里面的图案都能做。

混混没有理会,一副天不怕地不怕的样子,回绝道:看个毛啊,老子已经想好了,给我整个过肩龙,越大越霸气越好,就这里。

说着混混指向了自己的右肩。

花哥笑了笑,放下了手中的图册,答道:小兄弟,你可得想清楚了,纹上去就洗不了了,而且过肩龙不是谁都可以背得住的。

混混急了,给了手下一个眼,那个手下赶紧从包里拿出了一大叠钞票,混混才轻蔑的说道:怎幺?怕老子纹不起?这些钱够不够?花哥答道:不是钱不钱的问题,过肩龙是道上的才纹的,你想好了?混混有些不耐烦:废什幺话,老子不像道上的吗?别啰嗦了,整!花哥不再搭话,而是转身走回了里间,过了一会儿才戴着罩、手套走了出来,对混混说道:衣服脱了,趴到那个长椅上。

混混利落的脱去上衣,得意洋洋的趴了上去,花哥拿出了纹身用的工具,準备开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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