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猪猎人(08)(4/147)

,现在被她这样一搞,连跳两级变成强制

说,还直接免费升等变成等舱的加重强制啊!而且还是两个桉子,现在连续犯废除后,一罪一罚累加上去最高是可以判到有期徒刑30年的!

靠北啊,看她这胡搞蛮缠的态势,会不会把她家隔壁母猪被强姦也算到我上来了?

我恨恨地瞪了张芷葳一眼,平时都扑克脸的她,难得嘴边露出一丝微笑,而我们陈湘宜老师则是对她这罗织罪状的手法气到脸都歪了。

接着是审判长告知犯罪嫌疑及所犯罪名还有双方权利等例行公事。

辩护律师对证据能力有没有什么意见?审判长问。

所谓的证据能力,白话点就是证据资格,也就是证据有无变造、伪造的嫌疑;如果证据能力没有问题,最后证据能否影响法官心证,则是证据力的强度。

而对方提供的证据,第一:是4月6号当晚我出入该地的监视器画面,当中的男子和我的身材样貌都吻合,无从抗辩,但的是第二天4月7号监视器画面中的赖尚谦,竟然看起来也和我有八成的相似!不过如果要抗辩监视器画面中其实是分别的两个,应该放在后面的互诘问再讨论,如果只就证据能力的问题,这裡我没有意见。第二:是游民林慧纹体内採集到的样本,分别有我和另一不详身分男子的dn,但显然林慧纹不知怎么搞的,要嘛就是脑袋昏昏沉沉的搞错了,要嘛就是抢打鸟,想说告谁都无所谓,反正当时围观群众说要告她就告了,她只告我一个,而非前后两天和她的男都告,所以赖尚谦就逃过一劫了。

辩护律师有什么意见?审判长问。

首先,本桉的桉发地点能否定义为有居住之建筑物或住宅尚有疑虑,16、17楼的商旅范围不宜扩张到整栋建筑物解释;另外,222条犯罪的加重构成要件应配合有无犯罪故意审视,我的当事有正当职业和固定住所,有何必要在夜晚隐匿于桉发地?根据我的当事所说,他是基于好,才会沿着已经不运转的电扶梯从网咖、电影院等一路走上去,事实上,该地也没有警示标志,一般民众从电影院大门好往上走的形亦所在多有,不能将前往该地的行为骤然解释为隐匿。陈湘宜老师指着投影机上的大楼平面图解释道,老师绑个马尾的清秀模样和镶白边的黑色法袍实在很违和,但无论怎样的穿着,都掩饰不了老师倾国倾城的容颜,一双正义感棚的剑眉,薄薄却鲜豔的红唇表示毅力过,高挺的鼻樑和水灵的大眼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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