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刑法课(十)(9/12)
嗯?这个就有待商榷。
陈老师走到我还被牢牢绑住的身边,如果说小平是没被绑住的病患,那倒是个危险源,不过老师也不是他老婆或他老妈,没有监督义务,现在他被绑起来了,这玩意儿还能算是危险源吗?老师又用右手拇指和食指像在捡垃圾般嫌弃地夹起、举高我的小小平,望着它摇摇。
全班也笑得东倒西歪。
干,等它变成大蟒蛇的时候谁敢说不危险!而且他是个1分钟内就能引的不定时炸弹,怕了吧,哈哈(泣)。
虽然学理上通说把保证地位分成7种,台大的黄荣坚老师却认为可以简化为『危险前行为』一种,他认为所有保证地位都源自于危险前行为,例如,民法规定父母亲要照顾、保护子,危险前行为就是生下了小孩。
老师认为这样的说法可以简化保证地位的分类,老师深有同感,不过却不被一般学者接受。
说着说着,老师走了过来解开了蓓君身上的绳结,也拿下了蓓君的罩,现在蓓君已经可以自由活动了,只剩我还被绑在几张课桌之间不能移动,她重获自由的第一件事是裸着身子跟同学借面纸擦拭阴毛上的,不时还把手伸到胯下去揩拭阴唇附近的体。
至于不作为犯的着手时机为何,则决定了行为会不会被评价进入未遂阶段的依据,如果行为根本就还未着手,除了很少数犯罪罚预备犯之外,行为当然不构成一般犯罪,但若进入着手的时间点,行为就一定是犯罪既遂或未遂两种结果。
你们几个去强制小平。
冷不防地,老师丢出这一句。
等等,你要下指令也选个好地方,你在灵长目可动物区讲这句话干嘛!老师话刚说完,ptrckewg、hkeemjuwon已经走了过来,一左一右按住我本来就难以移动的身子,加上我本来就跑了一段长距离才到教室,才挣扎两三下屁屁就抽筋了,这下子更难以抵挡这几只系篮队员对我的侵犯。
好惨好惨,以前是以为课堂上有好康的才偶尔想自告奋勇上台示范,这次却没经过我的同意就抓我当助教,陈老师,我恨你!幸好现在脱着衣服的是kobebrynt,看着她高挺的鼻子,她算是系篮中比较跟类有血缘关係的了,没关係,就当被杨谨华强好了,这只我勉强吃得下。
不过即使她脱下衣服,我的老二刚完仍然没有变硬的迹象,她要怎麽强制我?对了,不如这样,我闭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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